立法會就全國人大決定完善本港選舉制度成立的小組委員會,早上召開首次會議。民建聯陳克勤認為,參與選舉運作的官員或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成員可能要冒著被制裁的政治壓力,關注當局有何保障措施提供。

熱血公民鄭松泰問到,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任期是否為終身制,以及會否受《防止賄賂條例》約束。他認為不能假設愛國者就不會有貪腐行為,擔心涉及利益衝突,又問到對出任的委員會否加設相關要求,包括國籍問題或要求不能擔任其他公職崗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認為,審查委員會成員將受《防止賄賂條例》規管,具體安排有待下星期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二後再作研究,包括組成委員會時要參照的原則,相信屆時可較清晰地探討如何健全和完善相關機制,例如對委員會成員的保障,以及日後選舉主任的角色安排等。他又指出,相信委員會將以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的標準,審視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至於行政長官、立法會和選委會的參選人,相關要求為一致。

曾國衞又說,當局已開始與律政司梳理相關選舉法例,期望下星期人大常委會完成相關工作後,可隨即展開本地法例修訂,形容時間十分緊迫,但目前未有確切完成草擬工作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