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將定期抽檢海上垃圾袋數量 紀錄承辦商服務表現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早公開聆訊,跟進審計報告有關政府處理沿岸垃圾的工作。
康文署署長劉明光說,同意及接納審計報告的建議,已落實部分建議措施,包括增加清潔轄下泳灘的標準,加強對清潔工人的額外監管及加強海上棄置廢物的執法行動。
署理漁護署助理署長葉彥說,由於海岸公園位置偏遠,點算承辦商執拾到的垃圾有困難,參考審計報告建議後,已決定落實每年最少兩次抽檢海上垃圾袋的數量及重量。她表示,巡邏人員會留意承辦商的服務情況,如承辦商的管理層同意服務有不足,會紀錄低及有替補做法,若果理由合理,承辦商不會被扣錢。
帳委會委員謝偉銓表示理解實際操作,但關注懲罰是否不足,應否加強罰則,以免有人不聽話,鋌而走險,漁護署署長梁肇輝說,會考慮引入懲罰,加強阻嚇力,又強調承辦商的服務表現,有機會影響將來再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