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關注組質疑,當局未有按照法庭指示,將「12港人案」中已移交本港的李宇軒,移交至懲教署看管,希望當局立即澄清李宇軒的情況,包括現時身在何處及由哪個部門看管。

觸犯偷越邊境罪在內地完成服刑,於星期一由內地移送返港的李宇軒,被落案起訴3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罪及無牌管有彈藥罪,案件已於星期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於李宇軒須接受強制檢疫,不用出庭應訊。

關注組表示,李宇軒提堂後原應移交懲教署看管,但家屬曾多番向懲教署查詢均不得要領,引述署方指李宇軒現時並不在懲教署轄下的院所,要求親友向警方查詢。關注組指出,李宇軒返港至今已6天,家人完全失去他的消息,十分擔心他的基本人權是否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