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排除區議員 有區議員認為削弱民意代表性
據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選委會第四界別再無區議員代表,但加入一些地區組織代表,包括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及內地港人團體代表。
本身是沙田區議會副主席的18區民主派聯絡會議召集人黃學禮認為,有關改變會削弱選委會的民意代表性,因為區議員是民選產生,滅罪會等組織成員則是由當局委任。他說,可能北京認為區議員現由民主派主導,不想民主派影響到選委會的組成或決定,因此要「封殺」。
前年區議會選舉未能連任大埔區議員的經民聯成員羅曉楓,現時是大埔區防火委員會委員。他認為當局委任地區組織成員都會考慮他們是否有代表性,成員包括現屆區議員,亦有參與地區服務的人士,例如大廈法團主席或婦女團體主席等,板塊上有足夠的廣泛代表性。
羅曉楓說,18區中大埔及北區沒有分區委員會,選委議席分佈上可能會有不公平情況,政府需要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