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小組倡設4年租住權保障 續租加租最多15% Mar 31, 2021 政府委任的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提交報告,建議制定有強制條款的「標準租約」,包括列明租期固定兩年,期間業主不得加租,但業主與租客經協商後可以減租,而租客有權續租一次,即享有「2+2」的四年租住權。 續租時業主可以加租,但加幅上限最多15%,或不得超過差估署私人住宅租金指數期間的波幅變動,以較低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