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劏房租期固定為兩年,期間不得加租,相關租客應有權續租一次,享有 4年的租住權保障。小組又建議續租時加租不得超過15%。

另外,小組認為設立「起始租金」並不可行,指出由於未有相關數據,若要設立「起始租金」,空窗期可能會更長,屆時可能好心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