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紅火案,28日認定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圖)不構成證券交易法以及銀行法等罪,逆轉改判無罪。(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紅火案,今天認定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不構成證券交易法以及銀行法等罪,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不服可上訴。
辜仲諒等中信金高層主管,被控於民國94年間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並指示親信在香港成立資本僅1美元的紙上「紅火」公司,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由「紅火」贖回結構債,賺得逾新台幣10億元價差。11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