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9日電)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中國第13 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表決通過「鄉村振興促進法」,內容包含嚴禁違背農民意願,違反法定程序撤開村莊等規定。

這項政治目標因官方過去強迫農村搬遷等問題而受到矚目。

例如山東官方曾藉響應鄉村振興戰略名義,強推「合村併居」,要求農民同意拆除現居地,遷往集中樓房,但卻傳出許多地方是「先拆後建」,導致農民們流離失所。

「鄉村振興促進法」共10章、74條法律。

據官方目前公開的內容,「鄉村振興促進法」包含每年農曆秋分日為中國農民豐收節、建立鄉村振興考核評價制度、工作年度報告製度和監督檢查制度、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等。

另外,「鄉村振興促進法」還有嚴格規範村莊撤併;嚴禁違背農民意願、違反法定程序撤併村莊等內容。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今年2月25日的「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宣布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並將下一階段的工作目標轉往鄉村振興上。

新華社旗下雜誌「半月談」曾在「鄉村振興促進法」仍為草案階段時撰文稱,「鄉村振興促進法」進入實質性階段,是完成2017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的鄉村振興「三步走」的最後一步。(編輯:賴言曦/張淑伶)11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