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ESCO规定记忆遗产将由各国磋商决定

【共同社4月16日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执委会15日敲定了新制度,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需由成员国组成的执委会批准。此前UNESCO总干事拥有决定权。此次还引进一项机制,若对其他国家的申遗项目存在异议,可提出申诉。相关国家之间的磋商可无限期举行,审查工作保留到解决为止。
以2015年“南京大屠杀”相关资料被列入名录为契机,日本一直要求进行制度改革。新项目审查在2017年后冻结至今,UNESCO表示将过渡为新制度并迅速重启审查。
日本对显示慰安妇受害的资料申遗也表示反对。慰安妇资料在2017年审查中被推迟判断是否列入名录,随着审查重启,日韩两国可能重新出现对立。韩国在执委会上呼吁按照以往的手续审查慰安妇资料,日本则要求基于重视相关国家间磋商的新制度来应对此事。
按照新制度,在各国申遗阶段,UNESCO会通知成员国。之后总干事把专家组织的审查结果提交给执委会,获得批准后列入名录。若有异议,在申遗提出后最长90天内受理。在异议被撤销之前,不会进入审查阶段。
专家组织的审查以非公开方式进行。以往的手续是受理申请后,专家组织就是否列入名录给出建议,最后由总干事决定。UNESCO不透露申请阶段的项目,仅公布总干事的决定结果。因此有意见指出审查过程不透明,被政治意图利用。
慰安妇资料由韩国等的民间团体提出申请。新制度改变地方政府或民间团体也可直接向UNESCO申遗的机制,规定通过各国政府进行申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