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9T07:49:18Z

路透北京4月9日 - 中国央行、银保监会等周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要求,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

发布在央行的文件并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贸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

文件还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

文件称,支持在海南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支持海南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分行;支持海南引进外资,参股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支持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

文件还称,按照风险可控和规模可调节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点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支持海南设立金融与破产专业审判机构,集中审理海南金融与破产案。

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创新医药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优化金融领域、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放宽文化、教育、民用航空业、体育、种业等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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