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3T03:46:42Z

路透华盛顿4月22日 -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周四宣布,经表决一致同意采用新规定,要求对外国政府资助或提供的电视和广播节目内容予以公开披露。

如果外国政府实体直接或间接向电台或电视台支付播放费用,则需要在播放时进行披露。目前的规定没有具体说明应何时以及如何对外国政府的赞助进行公开披露。

“这项规定提高了透明度,确保在外国政府及其代表利用电视广播来说服美国公众时,受众能够知道这一点,”FCC在声明中说。

FCC代理主席Jessica Rosenworcel表示,近年来有关外国政府资助节目的报导已经成倍增加。

“我们知道外国实体正在全国各地市场购买广播电台的播出时间,包括就在我国首都播出的中国政府资助的节目和俄罗斯政府资助的节目,”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国会中的民主党议员多年来一直在推动FCC采取相应行动。

Rosenworcel说,当广播公司出租波段时,他们必须询问租用者或其节目是否来自外国政府实体。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需要播出赞助商身份并将其记录在电台的公开文件中。

Rosenworcel补充说,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广播公司将需要使用司法部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网站和FCC的外国媒体报告独立地验证租用者的身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