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有關修改本港選舉制度的小組委員會舉行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表示,新一屆立法會議員任期仍然是4年,如果沒有出現特別情況,往後每屆都會按照這個會期,議員履新日期可能會改為選舉後翌年的1月1日。曾國衞又說,當局暫時會根據2019年區議會選擇的452個選區,再重新組合成10個立法會選區。

對於有議員關注選委會的「召集人制度」,以及何謂「必要時」召集選委會會議,曾國衞表示,如果遇到突發情況,行政長官會請示中央,由中央審視問題和處理方法,目前沒有具體說法會在甚麼情況下才啟動「召集人制度」,9月選出新一屆選委會後,未必有總召集人,每個界別亦未必有若干名召集人,但必要時就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