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發出實用指引,建議用戶應查閱私隱政策,了解相關社交媒體平台如何處理其個人資料及定期檢視私隱設定,決定哪些資料會被分享等。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使用社交媒體平台及即時通訊軟件服務並非「免費」,用戶資料在註冊帳戶時或在平台進行活動時一般都會被收集和分享,即被「貨幣化」。大部分在網上分享的資料,都會留下永久的數碼足跡。

指引建議用戶在社交媒體分享或發出任何資料前,都應三思及應當尊重他人私隱;在相片中「標注」他人或分享他人的資料時,應更小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