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有信心當局改為分兩期發放電子消費券
政府原本計劃分5次合共發放5000元的電子消費券,消息指,當局將會修改有關安排,詳情有待研究。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布財政預算案時,曾計劃將5000元的電子消費券,以分期方式,每月發放1000元。但據了解,當局聽到社會不同意見後,將會改變分5期發放的方式,詳情仍在研究,目前需先與4間獲甄選協助發放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商討詳細,即支付寶香港、八達通、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立法會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表示,與政府討論後,有信心當局會分兩期發放電子消費券。他說,市民廣泛使用八達通,如果政府分5次發放消費券,每次要市民處理增值,相信會引起不滿,因此建議政府分兩期發放,每次2500元,可方便市民更有彈性購買較大額的貨品。
不過,他估計如果市民登記以八達通收取電子消費券,相信將難以區分消費券入帳及市民本身的儲值,相信最終會成為基層市民的生活補助金,多用於交通開支及街市購物。
另外,田北辰建議八達通考慮,在消費券計劃完結後,將原本收取舊有商戶的1.5%交易費,回饋給這些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