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法院,繼續審理白人前警員肖萬涉嫌在拘捕行動中,向黑人男子弗洛伊德使用過份暴力致死的案件。

肖萬原本可在庭上作供,但他除下口罩向法官表示,引用憲法修正案第五條,拒絕作供。

由於肖萬拒絕作供,辯方亦已經傳召所有證人,預料審訊下星期進入結案陳詞階段。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五條規定,無論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證其罪。根據這項憲法條款,任何人都有權保持沉默,拒絕提供可能被用來控告自己的證據。

45歲被告肖萬被控二級意外謀殺,三級謀殺及過失殺人罪,他已經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