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7名民主派人士,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另外2人分別承認一項及兩項控罪,案件今日宣判。

其中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區諾軒,判監8至18個月不等。吳靄儀、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獲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