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應用程式Telegram一個頻道的26歲女管理員,承認串謀煽惑他人縱火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項控罪,被判入獄3年。

法庭認為,被告有權修改或刪除,但容許訊息發布,考慮到無證據顯示是由她主動發布、被告背景及開審前認罪等因素,將量刑下調。

警方說,今次是首宗針對網絡渠道管理人員的定罪,證明互聯網世界並非無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