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黑人男子弗洛伊德案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美國白人前警員肖萬涉嫌在拘捕行動中,向黑人男子弗洛伊德使用過份武力致死的案件,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控方強調,被告應該以常識及眼前的情況去判斷和執行任務,當時弗洛伊德不斷呼叫無法呼吸,但未獲理會,被告一直用膝頭跪著弗洛伊德的頸部,甚至連救護車到場都未鬆開,整個過程全長9分29秒,最終釀成今次事件。
控方又說,死者當日無對任何人構成威脅,亦無嘗試逃走,不應該受如此大的暴力,認為陪審團應該相信自己的眼睛,以及第一次見到有關片段時的情況。
辯方律師表示,控方未能提供毫無疑點的證據,又指裁決不應著重警員應否做什麼,而是著重在當時環境下,警員應有的行動。辯方再次提出死者的死因是心臟疾病、服用過量藥物及吸入汽車二氧化碳。
45歲的被告肖萬被控二級謀殺、三級謀殺及二級誤殺,肖萬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