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elegram頻道擔任管理員的一名女子,早前承認串謀煽惑他人縱火,和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項罪名,今日被判監三年。

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援引案例提到,縱火是嚴重罪行,特別是香港人煙稠密,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而被告透過互聯網,在短時間內煽惑多人參與,當中39條訊息與縱火有關,一旦有人採納及使用,或引致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