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3歲男子去年6月將裝有可樂及乾冰的膠樽拋入旺角警署內,他承認兩項擾亂秩序罪,被判入獄3個月。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被告陸偉權為宣洩對警員的不滿,在網上學習製造危險品並付諸實行,公然在下午時分拋入警署,意圖製造恐慌,是有計劃、有預謀去挑戰警員,他當日亦不知道警署內有什麼人,行為有機會傷及無辜人士,被告不顧後果,行為不智。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受情緒病、焦慮及抑鬱症困擾近10年,他的母親前年中風,加上社會運動令情緒問題惡化,被告辭去工作。

被告原本被控製造爆炸品及管有爆炸品共3罪,改控2項在公眾地方作出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以及1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被告承認2項控罪,餘下一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