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支聯會六四燭光集會口號包括「結束一黨專政」,會否違反《香港國安法》時,她表示,作為特首難以評論每宗個案合法或不合法,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所有事也是依法辦事。香港特區要尊重《憲法》,在尊重《憲法》大前提下,應尊重執政的中國共產黨;至於不尊重到哪個地步屬違法,就要視乎法律、證據、行為等。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享有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但有關高度自治不是絕對及全面的自治,是中央擁有全面管治權下的高度自治。她提到今年是共產黨百年慶典,大家看到在共產黨領導下,國家這幾十年起飛,為人民帶來美好生活,尊重國家執政黨是當局立場。

對於民間人權陣線接獲警方信件,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的規定。林鄭月娥回應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相信警方會按法律辦事。她引述律政司司長昨日發表的網誌指,基本法及人權法案保障市民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但相關自由並非絕對,依法會受到限制,要尊重及維護他人權利、保障香港的社會秩序及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