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表示,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須遵守的規定,截至本星期一,有2995間餐飲處所已提交網上登記,另有129間餐飲處所已經在上月18日前,透過自願申報計劃,提交網上申報。

署方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必須在本星期五或之前,向食環署登記其處所座位間的換氣量已達到每小時至少六次,或已按實際情況加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並附以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發出的證明書。

食環署正整合主題專頁,方便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等不同業界持份者瀏覽及搜尋相關資料,協助完成有關登記安排。

餐飲處所提交延期申請後,須於食環署回覆中的指定限期內完成登記,期間已提交申請的食肆須按當時適用的指引,維持相關的每日堂食時間時限及每枱人數上限等要求。

至於沒有提交延期申請、提交申請不獲批、沒有按食環署就其完成登記的延期期限作出跟進等個案,食環署會另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