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九巴前年在粉嶺發生意外,撞向樹叢,造成6人死亡30多人受傷,涉事的九巴司機文志光,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嚴重受傷,今日被判入獄4年。

區域法院法官譚思樂判刑時指,被告在行駛期間曾多次微微點頭,疑似打呵欠,又曾多次單手握著駕駛盤,在意外發生前,被告看似十分疲倦,疑似短暫陷入睡眠,導致意外發生當刻未能即時變得清醒,未能及時挽救事件。

法官指被告將乘客的性命及安全置於危險之中,令乘客受到嚴重傷害,傷者家人因此陷於悲痛,都是加刑因素,鑑於案情嚴重,判刑必須具阻嚇性,兩項控罪共判處4年監禁、停牌5年,被告要在停牌完結前3個月,自費修讀駕駛改善課程,才可重新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