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因違反強制檢疫規例,分別被判刑。

一名48歲男子,去年7月獲發強制檢疫令,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000元。

另一名52歲女子,去年10月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兩次離開其檢疫地點,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21日,罰款2000元。

截至今日,共有130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