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在新一份報告指出,物流署需時甚久才能完成車輛採購的工作,並以2016至2019年期間,已交付的51輛車為例,當中有有22輛、即43%的採購程序,歷時超過3年才能完成。報告又指,截至去年,仍未交付的96項增添或更換車輛要求中,有5項已獲批超過逾3年。

審計署抽查物流署2019年已輸入資訊系統的數據,發現超過6300宗要進一步調查的數據當中,有5381宗個案車輛使用燃料或電力用量為零,有256宗個案,車輛的行車里數為零。

審計署亦發現,物流署自2015年起,展開10項部門運輸管理檢討,但檢討需時甚久,87%項目需時1年至3年,曾用超過30個月的時間為消防處進行檢討。

另外,物流署會按各政府部門提交的車輛每月使用報表,監察使用車隊的情況,發現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間,警務處有17輛車,因使用率低等原因,6次被納入異常情況報告,是被納入報告次數最多和涉及車輛最多的政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