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名男子拍片嘲笑被貨車撞倒後垂死的幾名警員。他上月在維多利亞州的法院,承認罕有被引用的引起公憤罪名,當地周三被判入獄10個月。

42歲任職按揭代理的被告所承認的控罪,自1963年以來首次被維多利亞州當局引用作檢控,涉及他在車禍現場,用手機拍片及在片中的評語。案發後他已被還押近300日,意味10個月刑期將結束,但報道說不代表他可以回家,因為他涉及其他控罪,還押等候在墨爾本的裁判法院處理。

案情指被告駕駛的保時捷跑車,去年4月在墨爾本一條高速公路超速被截停,在場4名警員考慮扣押跑車時,被一架駛至的貨車撞到,當時在路邊草叢小便的被告避過一劫。他用手機拍片,評語包括形容情況精彩及公義,其後離開現場。4名警員當場死亡,庭上有專家供詞指出,若被告當時伸出援手,其中一名在貨車車底的女警,非常可能生還。

法官判刑時形容被告的行為無情、殘忍及可恥,同時強調判刑並非因為被告的行為招致警員死亡。法官上月曾指傳媒妖魔化被告,達至令他成為澳洲最乞人憎的人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