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滞的巴勒斯坦大选加剧人们对总统职位空缺的担忧

自巴勒斯坦总统马哈茂德·阿巴斯于2018年底解散立法委员会以来,巴勒斯坦人陷入了一场名为“阿巴斯离开后总统职位空缺”的危机。
人们认为,这一危机将在今年5月底选举产生的新立法委员会任命总统后立即得到解决,但是,阿巴斯总统几天前宣布无限期推迟立法选举的消息扰乱了该进程。他的年龄将超过85岁,而且巴勒斯坦政府系统中没有副总统,人们对总统职位空缺的担忧再次浮出水面。
推迟还包括原定于7月底举行的总统选举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最高机构国民议会的选举,原因是没有其他候选人可以担任巴勒斯坦总统。
巴勒斯坦《基本法》第37条规定,在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死亡、辞职或丧失法律能力的情况下”,该职位可被认为是空缺。出现此类情况,立法委员会主席应承担主席职责,期限不超过60天,期间将选举新任主席。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与总统职务由一人担任。
实际上,2004年11月,总统亚西尔·阿拉法特去世后就出现了这种情况,时任立法委员会主席劳希·法图担任了60天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直到马哈茂德·阿巴斯在2005年1月初当选总统。自那以来,巴勒斯坦人没有再见证过任何总统选举。

无法移交权力
,在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成立之初就参与起草《基本法》的宪法法学专家艾哈迈德·哈利迪说,巴勒斯坦的法律状况正在经历着所有制度都未曾经历过的立法混乱。
哈利迪断言,在总统生病、死亡或辞职的情况下,目前尚无和平的权力移交方式,考虑到处于占领统治下的巴勒斯坦人民、各种政治团体和与之有联系的武装团体以及在公共中心存在冲突的团体,权力顺利过渡不出现问题面临威胁。
他强调,《基本法》不允许巴解组织领导层任命总统,但是“巴勒斯坦的政治已长期不遵守《基本法》,通过宪法以外的政治协议修改法律,例如修改选举法、采用相对论系统和废除以个人身分参加选举的权利,即使《基本法》对此予以保证”。他补充说,“这些违反法律的行为使一切都不足为奇”。
基于此,哈利迪说,在立法机构缺席和法律暂停生效的15年内,巴勒斯坦的政治制度已经从基于三权分立的民主和多元化的代议制转变为总统制,所有权力掌握在总统手中。

唯一的解决方案
为了避免权力移交过程中发生冲突,人权独立委员会主任阿马尔·德维克呼吁尽快确定巴勒斯坦大选的新日期。
德维克强调,选举的新日期应在年底之前确定,组建成员广泛的民族团结政府,任务是尽快举行选举。
德维克告诉半岛网说,如果总统职位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推迟选举加剧了巴勒斯坦人对陷入宪政和政治危机的担忧,他强调,《基本法》规定的宪法框架外的任何其他选择并不能使新总统具有足够合法性,而唯一的解决办法是迅速返回选举轨道,确保权力的和平与合法移交。
德维克在这里提到从巴解组织领导层任命新总统“违反《基本法》”,但是,巴解组织执行委员会成员瓦萨尔·阿布·优素福告诉半岛网,巴解组织可以填补这一空白。
阿布·优素福称,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是“巴解组织的分支,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当立法委员会解散时,“巴解组织将拥有监督和领导权,继续工作并在这方面取代它”。
阿布·优素福表示,巴解组织是创建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机构,对与其有关的一切事务都有决定权,并且在任何领导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它都会采取措施。
众所周知,阿巴斯不仅是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主席,也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最高级别执行委员会的主席。
阿布·优素福表示,解决总统职位空缺的问题将是巴解组织的内部事务,尤其是该组织的执行委员会及中央委员会的议题。

没有副总统
巴勒斯坦法律中没有任何允许设立副总统职位的条例,尽管法律专家埃萨姆·阿布丁在第一届立法委员会任期(1996年至2006年初)结束时进行了尝试。
阿卜丁当时担任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他表示,立法委员会在新一届立法选举(2006年1月)到来几天前提出了一项法案,试图修改《基本法》,允许设立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副主席一职,赋予总统解散立法委员会和扩大《基本法》所规定权力的权力,但由于未能获得第一届立法委员会规定的票数,该法案未能获得通过。
但是,阿卜丁指出,巴勒斯坦的政府体制属于代议制,副总统的职位通常出现在总统制中,例如美国体系,在总统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副总统将接任总统职务。
鉴于这种情况,如果阿巴斯总统缺席,巴勒斯坦人担心国家会陷入混乱状态,人民或部队为控制总统的职位或为总统而战,或国家受到外界强加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