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5日電)香港第一個在「反送中」運動中死亡的個案梁凌杰,今天被裁定死因為「死於不幸」,而非死於自殺或意外。梁凌杰墜樓前身著黃色雨衣,這個形象也成為紀念反送中抗爭的象徵之一。

香港「反送中」運動首起死亡案件發生在2019年6月15日,當天香港有大型示威遊行。期間,35歲男子梁凌杰爬上金鐘太古廣場高處,抗議政府修法,危險站立5小時後墜樓身亡,送醫不治。他在墜樓前曾戴上口罩、身穿黃色雨衣,背向警察總部拍下自拍照。

明報報導,關於梁凌杰的死因,經過9日研訊,傳喚25名證人作證,死因裁判官今天早上引導陪審團可考慮3個裁決選項,包括「自殺身亡」、「死於不幸」或「死於意外」。

眾新聞指出,就「死於不幸」的選項,裁判官高偉雄表示,資料證據顯示梁凌杰墜地前曾望向地下,而消防安全氣墊只能放在與外牆相距約1.5公尺之處。陪審團可考慮他會否因為看到談判人員走近,覺得未必能在鐵架逗留太久,不願被人帶回地面或捉住,選擇自行跳落安全氣墊,但最後「失手」沒有跳中。

陪審團今早退庭商議後,裁定梁凌杰死於不幸。

警務處長在結案陳辭表示,當日有警察遊說梁凌杰,反映警員一心拯救生命,希望陪審團不要考慮政治立場、為警方冠上「莫須有」罪名。消防處長則指,梁凌杰墜下的位置沒有救護氣墊覆蓋,全因人行道欄杆需時拆卸,消防員面對環境限制,情況「實屬不幸」。(編輯:張淑伶/邱國強)11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