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DQ新用:民主派初选案七成还柙区议员因迟迟未开审而被迫请辞
47人初选案中另外三名被告: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学运领袖岑敖晖及袁嘉蔚,早前因参加去年六四烛光悼念晚会而承认非法集结,判囚超过三个月而按例失去议席,令「47人案」因请辞或被褫夺区议员资格者增至十二人,占总被告的两成半。
警方2月28日拘捕五十多名组织或参与去年民主派初选人士,并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当中47人,其中三十二人不获保释,一直还柙惩教署看管,但案件在提控后两个多月仍然审讯无期,当初未被检控的八人,本月4日到警署续保时,被告知两个月后再到警署报到,意味案中还柙的三十二人可能需要还柙再多一段时间,但根据《区议会条例》,任何民选区议员如果连续四个月没有出席有关区议会的会议,以及没有取得区议会的同意,便会实时丧失其议员资格,故此,案中还柙的十三名区议员,现时不请辞,到7月时仍然在柙的话,按例亦会被褫夺区议员资格。
3月以来,已有多名区议员辞职,包括在立法会民主派议员总辞中失去议席的民主党林卓廷、新民主同盟范国威,以及荣当「票王」的元朗区议员王百羽,最新请辞的,是尹兆坚、徐子见及钟锦麟。
辞职今(11日)天生效的钟锦麟在其脸书上公布,他因初选案而仍在还押,「相信仍有相当一段时间未能为大家服务」,故决定辞去区议员及西贡区议会主席的职务。他续称,狱中主要负责制作信封,信封的左下角印有「服务市民」的政府口号,他藉此提醒自己,就算身陷囹圄,亦可换个方式「服务市民」,并承诺,只要有「服务市民」的机会和盼望,「我都会坚强撑过去」。
至于尹兆坚,其辞职亦于今日生效,他在脸书上解释辞职决定时指出,他身负国安法和其余九条刑事罪,「被滥捕滥告身陷囹圄下,实未能再履行议员职务」,而这亦标志着他18年的议员公职生涯告一段落。他又说,知道港人以到受打压的「黄店」购物和坚拒制度谎言等方式表达真民意,令他更能以积极心态面对牢狱的试炼。他强调,会尽快归队,与港人一起守护香港。
「47人案」中,近半数是区议员,还柙的有十三人,现时仍未辞职的有四人,分别是筹组民主派初选的东区区议会副主席赵家贤、曾是民阵召集人的沙田区议员岑子杰、元朗区议员伍健伟及屯门区议员张可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