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人承认非法集结 判囚14到18个月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 RFI
28/05/2021 - 12:32

(法新社香港28日电)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10人承认前年10月1日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等罪,今天被法院判囚缓刑至18个月不等,其中黎智英入狱14个月。
黎智英等人上月在法庭各自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区域法院今早对10人判刑,其他9名被告是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陈皓桓、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主席李卓人和秘书蔡耀昌、社会民主连线秘书长吴文远,以及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单仲偕。
前年中国国庆日当天,大批「反送中」运动支持者响应泛民主派号召,在港岛上街游行,警方其后逮捕了黎智英等10人,起诉他们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连同早前其他非法游行案件的分期判刑,黎智英的刑期累计增至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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