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傭稱僱主強迫接種 勞工處稱磋商作雙方同意安排
對於有外傭團體表示,收到外傭求助,指被僱主強迫注射新冠疫苗。勞工處回覆查詢時表示,政府鼓勵外籍家庭傭工接種疫苗及在履新前進行病毒檢測,以保障自身及僱主家人的健康。
處方表示,如僱主因為家庭需要而要求外傭進行檢測或接種疫苗,僱主應該與外傭進行磋商,並考慮外傭的需要及情況,例如外傭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接種疫苗,作出合理及雙方同意的安排,以維持良好的僱傭關係。
勞工處指出,外傭與本地僱員同樣受香港勞工法例的保障,僱員如獲發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僱主須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或有關僱傭合約的條款,外傭在受僱期間生病或受傷,僱主須提供免費醫療。
為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出現的異常事件設立的保障基金下,外傭與香港市民一樣,如在接種疫苗後出現未能預見的嚴重異常事件,可申請保障基金的財政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