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第75號審計報告提交補充報告書,就報告內其中三個章節提出結論及建議。

委員會主席石禮謙表示,帳委會對於海事處未有確保承辦商提交的海上垃圾收集量合理準確,並真實反映該處應對海上垃圾的表現,深表關注,建議海事處應考慮在其管制人員報告內,匯報處置海上垃圾的實際重量。

審計報告亦揭露,有合約承辦商在未經批准下分判工作,海事處事後才獲告知。石禮謙表示,帳委會對海事處未能有效管理表示極度關注,促請海事處加強監察承辦商表現,並行使合約下的權利,適當時對承辦商施加處罰。

另外,帳委會亦批評環境局,指局方統籌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以加強應對海上垃圾問題,但工作小組未有就改善海岸清潔訂下表現目標及時間表,顯示局方未有盡力。促請局方訂定具體及可量度表現目標和時間表,以及指派一個部門負責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