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本月26日將恢復二讀辯論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香港紅十字會秘書長及香港紅十字會早前去信政府,要求從選委會「醫學及衞生服務界別」移除有關指明職位及指明實體。政府接納並建議加入「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主席」作為「醫學及衞生服務界」界別分組的指明職位。

根據草案,「醫學及衞生服務界」在選委會中有30席,香港紅十字會秘書長屬於當然委員,而香港紅十字會有份在同一界別中投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表示,香港紅十字會去信通知食物及衞生局,表示不會參與政治選舉。食衞局尊重有關要求,表示鑑於選委會當然委員席位有限及重要性,在考慮三大原則,即廣泛代表性、與有關界別有密切聯繫及奉行「愛國者治港」原則後,提出加入「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主席」作為替代建議,政府將就條例草案提出額外修正案。

翻查資料,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主席是黃幸怡,她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的前顧問及法律總監、香港女律師協會前會長。黃幸怡目前有多項公職,包括城規會成員、競爭事務委員會委員、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委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