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通知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

通知指,虛擬貨幣兌換、買賣、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相關活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並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

通知又指,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加強虛擬貨幣交易資金監測,依托行業自律機制,強化風險信息共享,提高行業風險聯防聯控水平。如發現違法違規線索,要及時按程序採取限制、暫停或終止相關交易和服務,並向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