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包括成立「特別註冊委員會」,訂定非本地醫學院頒授的認可醫學資格名單,吸引非本地培訓醫生回港執業。

被問到委員會為何排除民選醫生委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特別註冊委員會其中一名成員是醫委會主席,特首亦委任3名醫委會成員,如果醫委會委員有意見亦可發表,有關做法絕對不是繞過醫委會,最終任何醫生註冊亦在醫委會註冊,以及處理專業失德的問題。

陳肇始表示,特別註冊委員會主要是制訂名單,不會處理其他審核工作,有關工作是交由醫委會不同的委員會以及醫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