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修訂上市主板盈利門檻,盈利要求上調60%,明年起實施,上調幅度低於諮詢建議的1.5倍或2倍。

另外,港交所就《上市規則》紀律處分權力及制裁條文,擴大可作聲譽制裁的範圍,確保可對更多個別人士作紀律處分,包括導致或明知而參與違反《上市規則》的高級管理人員,加強對個別人士失當行為的追究,《上市規則》修訂將於今年7月3日起生效。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強調,港交所會做好把關,執行更具針對性的上市後監管,並提高透明度,相信《上市規則》修訂令本港資本市場整體受惠,加強香港作為亞洲首要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

證監會表示,注意到聯交所公布有關調高主板盈利規定的諮詢總結,支持對方根據市場區分策略,按照主板定位來設定合適盈利要求,藉以維持香港股票市場質素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