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出通告,要求去年7月1日或之後聘用的非公務員政府僱員,須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要在發信3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

有公務員工會表示,僱員或擔心簽聲明後要面對不明朗因素,會阻礙有心人任職政府短期工作,認為加薪是唯一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