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哥倫比亞男子及3名本地男子承認製毒及販毒2項罪名,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14年4個月至19年9個月。

年齡介乎23至28歲的3名本地男子分別任職技工、運輸工人及司機,40歲哥倫比亞男子報稱無業。案情指,其中2名本地男子在警誡下承認收取10萬元作報酬,負責監督哥倫比亞男子製毒。

警方前年1月在沙頭角公路塘肚坪村一間村屋外,以及附近一間貨櫃辦公室外拘捕4人,分別檢獲市值超過3600萬元的可卡因,以及約值104萬元的可卡因鹽酸鹽。

法官李運騰指製毒工場規模大,存放大量化學物,但只可短時間運作,判處涉案的哥倫比亞男子監禁19年9個月,監督製毒的2名本地男子則各被判監20年8個月,負責販毒的本地男子就判囚14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