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中國發出公告,表示上周四收到聯交所發出函件,載有讓公司恢復買賣的指引,包括要求集團對審計事宜進行適當獨立調查,並公布發現,以及評估對公司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的影響,採取適當補救行動。集團同時需要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發表所有尚未發表的財務業績,以及處理任何審計修改等。

公告提到,根據上市規則,聯交所可將已連續停牌18個月的證券除牌,華晨中國有關期限將在明年9月30日屆滿。如果集團未能如期復牌,聯交所上市科將建議上市委員會取消集團上市地位。

華晨中國股份將繼續停牌。集團3月底時公布,因核數師須時釐清涉及一間附屬公司若干未經授權擔保,未能及時發布全年業績,因而需要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