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2日電)軍事專家梅復興今天籲台灣應供軍事設施做美軍「戰爭儲備盟邦」;國防院學者蘇紫雲也表示,美軍抑制中國軍事崛起態度明確,前線基地的戰略戰術應有準備,而台灣越能保護自己,也越能防止美軍遭中共核潛艦突襲,為雙贏局面。

台海安全研析中心主任梅復興在個人臉書上表示,美國多方位防堵中共的戰略大方向已定,在軍事層面上確保在亞太、印太地區能夠嚇阻並在必要時戰勝共軍,自然也成為美軍建軍備戰的重點,而如何因應台海衝突的場景更是當前的顯學,受到美政府國安團隊、軍方、乃至於美國主要盟邦政策圈聚焦關注。

梅復興指出,台灣位處第一島鏈的中央位置,又是中共可能用兵的主要對象,實有必要在美國尋求嚇阻中共的可行戰略選項中扮演一定的角色,而可以考慮的作法,就是將台灣傳統「不沉的航空母艦」定位,轉型成為「不沉的火力基地」,簡要來說,就是提供台灣成為美軍將來在第一島鏈作戰時的前進精準火力投射備選基地,並預做相關配套準備。

具體作法上,可提議美國在台灣預置戰備物資(武器裝備、彈藥、後勤資源等),以利於戰爭爆發時迅速投入作戰使用;至於實際儲存設施的構建、管理與戰時的使用時機、人員、作戰管制均可與美方商議,並參考美國曾先後在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南韓等國設置的「戰爭儲備盟邦」(War Reserves Stock Allies / WRSA)或預置裝備庫存制度。

此外,也可與美方協定,必要時提供台灣的基地、地下化設施供美軍使用,甚至優先構建美軍戰時所需特殊設施。

國防部智庫、國防安全研究院學者蘇紫雲表示,美國對於類似這些議題已討論近十年,即便是在反恐戰爭期間,美軍太平洋司令部也考慮到這些問題,甚至美國內部對於前線基地受中國突襲的研究也相當多,因為中國新疆擁有美軍位於沖繩嘉手納基地的模擬設施,並以短程飛彈進行攻擊,因此美軍對於前線基地的戰術、戰略都有所應對。

蘇紫雲提到,美軍抑制中國軍事崛起的態度很明確,空軍將強化前線基地的存活能力,分別是強化機堡掩體及反飛彈能力,而海軍則是整合陸戰隊並發展反艦飛彈,甚至美國陸軍也預備長程火砲,以利具備對地攻擊能力。

另外,也將重新檢討、配置例如反艦飛彈等火力於菲律賓海的塞班島等第二島鏈小島,以此分散美軍機動部署地點,落實其荷葉戰略(lily- pad strategy),以小而機動的基地分散部署,降低脆弱性並增加機動打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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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紫雲指出,美國對台灣的友好有其道德及法律的義務,道德方面,台灣在二戰期間就是美國的盟國,在法律層面,則有台灣保證法

台灣保證法案

  • 美國應常態化對台軍售
  • 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
  • 檢視國務院對台交往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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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小百科

Q:它是怎麼來的?

A:1978年12月,美國卡特政府宣布將於1979年元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斷與中華民國(當今的台灣)最早於1913年建立的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在美國國會的眾多支持者為了維繫與台灣的各種非官方關係,推動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s Act)的立法,4月10日經卡特總統簽署後,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

Q:它的性質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共18個條文,中文版約4600字。美國國內有人主張,因為它是法律,位階高於華府與北京的3個聯合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與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中方則主張3個聯合公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

Q:它對台灣的重要性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與美中雙方簽訂的3個聯合公報常被稱為「1法3公報」,它們共同形成美國對台海兩岸政策的主要架構。

除了授權行政部門「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點出此法是要「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

台灣關係法最能體現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的部分,是它的第2條B款指出: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為基礎;、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形式的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美國對台軍售以及美台之間在國防台灣方面的合作,都是根據以上條文。

Q:台灣關係法有無補強措施?

A:有。美國雷根政府在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的同時,私下向台灣提出「6項保證」,主要是抵消八一七公報有關美國對台軍售應逐年遞減的條文。2016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共同決議案,小幅調整對台6項保證的內容,並形諸國會文書,但這兩項共同決議案僅表達國會立場,並無法律約束力:美國不贊成對台軍售設定期限﹔

  • 美國不認為可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扮演調停角色﹔
  • 2.美國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 3.美國對台灣主權的長期立場沒有改變﹔
  • 4.美國並無計劃修改台灣關係法;
  • 5.八一七公報的內容不表示美國在對台軍售之前會徵詢北京意見。

此外,美國國會有部分友台議員認為,台灣關係法對於台灣一旦遭到中國軍事侵略,美國應如何因應的規範不夠明確(所謂的戰略模糊),因此在公元2000年提出台灣安全加強法,但並未通過。

2018年3月,川普總統將台灣旅行法(The Taiwan Travel Act)簽署生效,代表台美官員互訪的層級可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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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台灣對國際社會的人道救援貢獻良多,促使台美之間的關係正向發展。

蘇紫雲強調,若以地緣戰略來說,台灣能夠有效保護自己,不僅攸關台灣本身的生存利益,同時也可以降低中共戰略核潛艦經由巴士海峽抵達菲律賓海,對美國直接發動突襲的機會,有助於美國本土生存,是雙贏的局面。(編輯:蘇龍麒)11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