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以鄭姓凶嫌無辦識違法能力,判決無罪;二審認定鄭男辨識力及控制力未完全喪失,改判刑17年,監護5年,案經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定讞。圖為警方在事故車廂拉起封鎖線。(警方提供)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以鄭姓凶嫌無辦識違法能力,判決無罪;二審認定鄭男辨識力及控制力未完全喪失,改判刑17年,監護5年,案經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定讞。圖為警方在事故車廂拉起封鎖線。(警方提供)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3日電)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以鄭姓凶嫌無辦識違法能力,判決無罪;二審認定鄭男辨識力及控制力未完全喪失,改判刑17年,監護5年,案經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全案起於民國108年7月3日晚間,李承翰在嘉義車站處理鄭姓男子補票衝突時,遭鄭男刺死;一審嘉義地方法院採納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鑑定,認定鄭男有思覺失調症

關於思覺失調症

  • 思覺失調症是什麼?、思覺失調症是一種思考及知覺失調的腦部疾病,舊稱「精神分裂症」,由於名稱帶有刻板印象,因此在2014年更名。全台盛行率約千分之3,超過半數在30歲前發病。患者因腦部神經傳導物質不明原因失調,常有妄想、出現幻覺或專注力變差等症狀,如果不積極治療,會惡化到無法自我照顧的程度。
  • 思覺失調症如何治療?吃藥就會好嗎?藥物治療可減輕幻覺或妄想等症狀,早期就醫並定期接受門診治療,復原狀況會更好。此外,衛福部也指出,透過自主性社區治療、支持性心理治療或職能治療,能幫助患者培養工作技能,或是調整心理素質。各方面合作下,能進一步幫助患者穩定病情,回到正常社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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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時因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依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判決無罪,監護(即強制就醫)5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改認定鄭男辨識力及控制力並未完全喪失,僅能減輕其刑,改判刑17年,監護5年。(編輯:張銘坤)11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