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终院禁六四集会 指与中国定性相违 民联会改网上同悼
04/06/2021 - 12:18
中国政府在澳门实行「一国两制」,但澳门警方和终审法院的决定,反映中国人大的决议可在澳门事务中适用。根据1990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989年春夏之交在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是一场「反革命暴乱」,声言会「坚决支持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维护宪法尊严和国家稳定」。而北京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昨(3日)天响应六四事件时表示,中国对该场政治风波已有明确结论,而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取得的成就,充份说明中国所选择的发展道路完全正确,将继续坚定走下去。
澳门政府在终院作出裁决后表示,支持及尊重裁决,呼吁发起人遵守裁决,市民认清相关集会的「违法性」及对国家安全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集会、游行及示威等活动。
澳门终审法院在裁决中指出,集会示威权属人权,但当言论自由、集会和示威权的行使已经产生挑衅性的言论,又或者公开发表或展示单纯攻击性或诋毁性的言语,就不可接受,否则就是容许无限制的侵害行为。
判决又说,考虑本案的情况后,认为应该给予「些许宽容」,但需有限制,表示只要删除所有「诋毁性或侮辱性成分」的内容,便可以容许相关的集会或示威。
民联会昨在社交平台上回应裁决时指出,法院驳回的唯一理据就是人大常委会当年已有决议为六四事件定性,并认同警方的决定,指六四烛光集会所表达的要求与上述的定性完全对立,故此集会所宣扬的政治要求就成了对北京中央政府的「攻击和诋毁,从而严重地践踏中央人民政府的名誉、尊严、权威和声望」。
中国国务院港澳办、澳门中联办及外交部驻澳公署亦分别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支持警方决定和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