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說,下午2時許有食環署職員到旺角的六四紀念館,指場地未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食環署回覆查詢說,近日接獲投訴,指有人在旺⻆道一座商業大廈的一個單位內,未領有所需牌照而經營或使用公眾娛樂場所。食環署經調查及取證後,今日向涉嫌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人士展開執法程序。

食環署表示,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4條,任何人如無根據該條例批出的牌照,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公眾娛樂是指《條例》所指的讓公眾入場的任何娛樂,而不論是否收取入場費,須領取牌照的活動包括展覽和表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