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何熙怡私人原因下月任期屆滿不續任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何熙怡女男爵將離任。她已向司法機構表示,因私人原因,任期於下月29日屆滿後,將不會續任。
司法機構說,現時終審法院共有13名非常任普通法地區法官,9名來自英國、3名來自澳洲及1名來自加拿大。根據有關條例規定,擔任非常任法官職位的人士的總人數,無論在任何時候均不得超過30名。若有適當人選,司法機構會繼續按《基本法》及《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下的相關條文和既定機制,處理委任建議。
司法機構又指,根據《基本法》第92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終審法院非常任普通法地區法官有助香港與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保持聯繫,他們對香港貢獻良多,亦多次獲得肯定。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香港的司法獨立主要是建基於《基本法》訂明的穩固體制之上,即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不設旋轉門制度。《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文保障司法獨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法官必須按其司法誓言,以無懼無偏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
香港法官審理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時,依然按司法誓言及《基本法》下的憲制責任,獨立無私地履行司法職務,不受任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