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與記協入稟,尋求推翻通訊事務管理局去年就一集《頭條新聞》節目所作的裁決,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

申請一方認為,通訊事務管理局誤將《頭條新聞》歸類為個人意見節目,庭上亦播放有關節目片段,指節目屬諷刺性質,以誇張手法作表達,並無嚴肅討論事情,相信觀眾不會被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