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涉分發倡議港獨傳單還柙至8月再提堂
一名中學男生及一名任職文員的女子,涉嫌設計及分發內容倡議香港獨立的傳單,被控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8月再提堂,兩名被告需要還柙。
被告分別為17歲中四學生及報稱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青衣分校任職文員的45歲女子。17歲被告上庭時無法律代表,同意由當值律師代表。
控罪指,涉案單張以雙面及黑白印刷,內容寫上香港人要建國及建軍,首被告曾在灣仔灣景中心的天橋地下及店舖放置傳單,警方在場檢獲101張傳單。
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決定將案押後至8月4日提堂,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兩名被告要還柙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