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楊炳升表示,廣州處於新冠疫情防控關鍵期,但有個別人不依法接受流行病學調查,不遵守在公共場所戴口罩,不配合採集樣本,集中隔離、居家隔離期間不遵守疫情管理措施,被警方查處。

楊炳升在記者會上通報其中6個案例,包括隱瞞旅居史和接觸史、散布謠言、不配合檢測以及擅自離開封控區,有關人員分別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治安處罰等。

他呼籲民衆,對於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拒不執行甚至阻礙工作人員執行疫情防控和控制措施等行為,警方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