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被正式起訴受賄罪。

新華社報道,國家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後,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報道說,董宏涉嫌利用擔任海南省委副秘書長、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以及中央巡視組副組長等職務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董宏是國家副主席王岐山的舊部屬,外界視董宏為王岐山的「大管家」,他在2000年後跟隨王岐山到多個地方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