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與新巴、龍運巴士,以及城巴有關機場及北大嶼山巴士網絡的專營權,商議現有專營權屆滿後的新專營權事宜。公眾可就該三個新專營權的相關要求,在今年9月10日或之前向政府提交意見。
政府發言人說,城巴(專營權二)及龍運現有的專營權,將於2023年5月1日屆滿;新巴專營權則於2023年7月1日屆滿。三間專營巴士公司已表示有意申請為期10年的新專營權。
根據法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向公司批予經營公共巴士服務的專營權,年期不可超逾10年。專營巴士公司在專營期內,須維持達致運輸署署長滿意程度的公共巴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