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林瑞華涉嫌違反限聚令 罪名不成立
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涉嫌於去年4月在旺角參與超過10人的酒吧聚會。兩人和酒吧負責人陳偉才,早前分別否認違反限聚令及酒吧禁令等共4項傳票控罪,案件今早在九龍城法院裁決。
裁判官鄭念慈裁定陳淑莊及林瑞華,違反限聚令罪名不成立。兩人被控於去年4月2至3日期間,在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裁判官宣判時表示,接納3名被告當時正在向參與會議的酒吧負責人,解釋政府公布的酒吧禁令,符合法例中「為傳揚有助於預防及控制指明疾病的資訊或技巧」的豁免條件。由於會議目的獲法例豁免,故裁定陳淑莊及林瑞華違反限聚令罪名不成立,陳偉才營運受禁群組聚集的酒吧同樣脫罪。
不過,裁判官接納控方證人所指,陳偉才沒有在客人進入酒吧時為其量度體溫,故此裁定他未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指示罪成。